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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箭在弦上 券商多业务迎利好

2020-11-30 09:03:57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既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

   分析人士认为,全面注册制有望于2021年正式落地,根植于资本市场的证券行业势必长期受益。券商的投行、直投、经纪等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将在不同程度上迎来利好。同时,这把“双刃剑”也将对券商的专业能力、执业权责边界等方面带来挑战。

   改革箭在弦上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行深入讨论。

   与会者认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全面实施注册制的关键,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未雨绸缪,积极做好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的专业准备、制度准备、人才准备,责无旁贷。

   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在交流中表示,注册制改革不仅是审核重点、方式和分工的优化,更需要配套建立发行人质量、发行价格与节奏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机制设计的重要节点。

   2020年上半年,为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重点方向,监管层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加快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进以注册制为基础的资本市场全面改革。

   中原证券非银分析师张洋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资本市场基石,是构建资本市场健康生态的核心环节,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是帮助实体经济、上市公司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具体措施。上市公司质量的不断提高将为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植于资本市场的证券行业势必长期受益。

   今年8月以来,顶层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发声,全面注册制改革已经箭在弦上。张洋预计,“全面注册制有望于2021年正式落地。”

   投行受益明显

   实施全面注册制,券商多条业务线迎来利好。

   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实施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市场化一次重要的改变,过会率明显提高,通过速度也在加快。资本市场迎来大发展,券商各个条线都会受益。

   长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汪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全面注册制,主要利好券商的投行与研究业务。一方面,注册制将带来IPO项目数量的增加,投行获得更多业务空间;另一方面,IPO企业家数上涨,券商对上市IPO企业的定价权亦会加强实力,进而有益于研究所及相关业务的联动增强。

   其中,投行部门受益较为明显。上海小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左剑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今年IPO企业发行数量超过300家,预计全年家数或在400家左右,相较以往200家左右的体量翻倍。不少券商的投行部门项目较为饱和。”

   “承销保荐收入在券商利润中将贡献更多份额,头部券商的投行业务受益将会更加明显,中小型券商业务空间或受到挤压,市场的集中度会越来越高。”张可亮进一步表示。

   同时,与投行具有联动效应的另一业务亦会受益。“券商的直投部门或子公司拥有跟投机制,企业项目质量好、上市股价表现佳,投资收益自然跟着上涨。”左剑明说。

   相较投行、研究、直投等直接受益部门而言,券商经纪业务部门也将在全面注册制下迎来红利。

   “券商的营业部将会承接更多股票托管市值业务,同时上市企业的大股东做股权质押和理财需求也将有承载,利好经纪业务。”张可亮表示。

   执业挑战增大

   实际上,对于券商来说,全面注册制是一把“双刃剑”。

   安青松表示,全面实施注册制需要跨越三道关口:一是发行价格与发行节奏如何从集中决策向分散决策转变;二是如何把好发行人质量的“入口关”;三是如何在投资端协同改革,为全面实施注册制提供支撑。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提高资本市场包容性、韧性和开放性,使得IPO的周期缩短、效率提高、门槛降低,券商IPO业务量大增,同时也将付出更多努力。”

   新证券法背景下,券商作为保荐人要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董登新说:“无论是保荐、承销商角色,还是对上市企业的持续督导,券商均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努力,确保当好第一守门人的角色。”

   中信建投证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王常青表示,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稳妥推进,为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同时也将带来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重置。

   安青松指出,证券行业在“三道关”前,需要主动作为,担当使命,围绕保荐、定价、承销三大能力的形成和提升,改变尽职调查权责不匹配、“卖方研究”不足的状况,全新塑造投资银行的尽职调查、增值服务、研究分析、质量控制的业务逻辑,推动中介机构的工作重心从服务“可批性”向服务“可卖性”转变,促进形成激励“质量竞争”、约束“数量竞争”的行业生态,自觉构建有效的发行人质量约束机制,真正做实把好入门关的第一道防线。

   在王常青看来,投资银行业应在坚持业务本源的基础上,继续贯彻监管部门对于保荐机构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综合牵头的责任定位,协助监管部门一道合理匹配各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做到权责清晰、责任归位。

   此外,市场越放松,中介的工作量亦越大。“券商在业务上要更加专业,在保荐环节尽忠职守,付出更多的心血和代价,一旦违规犯错将承担较重的处罚以及法律责任。”董登新认为,全面注册制下执业的专业度要求亦会更高,券商需做好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