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公布了《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并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据介绍,《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加强中央储备糖管理,确保将储备糖用于抗灾救灾,确保储备糖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好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
中央储备糖是指国家为实施市场调控、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而储备的食糖,包括储备原糖和储备成品糖,储备糖收储实行招标采购办法和送货到库制。
《办法》规定了各部委在中央储备糖管理中职责分工,《办法》还对中央储备糖的入储及加工、在库、轮换、出库和动用、质量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办法》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对于违规的操作单位和质检单位,由商务部和发改委、财政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扣拨其管理费和公检费补贴,直至更换操作单位和质检单位。(3A7)(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辜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