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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18)G上港: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温州金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温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下称:上港集箱澳门公司)发起设立温州金洋公司。温州金洋公司注册资本拟为2800万美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560万美元,占20%股权。 二、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江阴集澄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江阴集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江阴新港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港集箱澳门公司发起设立江阴集澄公司。江阴集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250万美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50万美元,占20%股权。
2.(600076)青鸟华光:大股东所持股权依法冻结的公告 日前,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大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19532800股股权被依法冻结,该部分股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冻结期限为 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为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提供了借款担保,在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基伟业集团等欠款纠纷一案中,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冻结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532800股股权的民事裁定。 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冻结手续。
3.(600119)长江投资: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21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9日-12月21日每个交易日 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600171)上海贝岭: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11月28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来,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根据沟通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如下调整: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虹集团)及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贝尔阿尔卡特)为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股票,华虹集团及贝尔阿尔卡特共需支付 74875788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重新作出如下承诺:华虹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贝尔阿尔卡特、张江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此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在2005、2006、2007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议案中,提议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审计后可分配净利润的50%,并赞成该议案。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8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5.(600198)大唐电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6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600266)北京城建:董事会决议及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参加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住宅小区一期C、F区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活动。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参加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出让的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住宅小区一期C、F区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并于2005年12月5日以 45886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该地块为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86746.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57700平方米。
7.(600284)浦东建设: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将其持有的公司 4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划转给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划转事项,无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 本次股权划转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4%,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8.(600317)营口港: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召开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暂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决议。 二、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同比例调整转股价格的决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按照有关公式进行调整:现行转债转股价格为 10.25元,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99至7.16元,具体价格视分红情况而定。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16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9.(600317)营口港: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1月28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及转债持有人进行了广泛沟通。经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提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集团公司、大连吉粮海运有限公司、辽宁利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辽宁粮油进出口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现金分红后,以其所获全部或部分现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现金 9.00元,如有不足由非流通股股东以自有资金提供。 按照上述方案实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以获得2股,并获得现金16.60元至18.60元(税前)。方案实施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5年1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转债、转股将于2005年12月8日复牌。
10.(600380)健康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1月28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鸿信行有限公司现将原改革方案中的对价安排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2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040万股股份。"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8日复牌。 投资者在投票前,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11.(600380)健康元:关于对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布日期进行调整的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5年12月10日与2005年12月17日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现将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调整为2005年12月14日和2005年12月22日。
12.(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公司投资1600万元,占80%的股权,下称:河南杭萧)继续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鉴于之前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河南杭萧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的一笔授信贷款的期限已到期,此次拟由公司为河南杭萧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的展期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类型为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人民币债权本金贰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
13.(600629)*ST棱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4.(600653)申华控股: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等注意事项的第三次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9日上午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位于新华路番禺路路口)六楼第3放映厅召开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15.(600734)实达集团: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股权冻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三支行诉被告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借款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5青民四初字第3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现冻结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51517818股,冻结期限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4日止。
16.(600749)西藏圣地: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5年12月9日14:00-16:00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 n)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
17.(600751)*ST天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截止目前,公司生产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8.(600988)东方宝龙:重要事项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执字第1558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下称:原告)签定《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被告(公司、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未履行还款责任或相应担保责任一案,现判决如下: 1、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给原告;逾期,原告有权以公司抵押的位于广州市技术经济开发区永和经济区YH-H4-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在公司以抵押物价值清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杨龙江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在公司以抵押物价值清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龙江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185010元,财产保全费175520元均由公司负担,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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