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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自行交易 可办理存量房网签

2021-03-08 09:31:37 来源:江淮晨报

  本报讯 从4月1日开始,《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的《办法》将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存量房交易秩序。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必须先核验交易双方身份信息、核验交易房源信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将电子信息传送至主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

  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可通过交易中心设立的服务网点或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其中买卖双方自助办理的须经实名认证后注册个人账户。

  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条款(如约定期限、付款方式等)进行变更,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协助买卖双方重新签订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

  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买卖双方解除交易的,买卖双方按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约定的方式撤销合同网签记录。因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交易终止的,当事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手续。

  已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由当事人持相关交易终止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至托管银行解除托管,托管银行解冻托管资金并将已托管资金退回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自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60日内,买卖双方未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的,系统将自动撤销其合同网签记录。

  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可作为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涉税业务等的依据,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须如实填写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交易信息。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